今早,有个姊妹给我发来一段视频,据传是塔利班在执行石刑,此前我在电影《追风筝的人》之中也见过这样的片段,这位姊妹问我们该如何反驳,我对她的回答是,不要反驳,而是要谴责,谴责这种愚昧而野蛮的暴行。
 
谴责石刑是不是在谴责伊斯兰教?当然不是,因为石刑根本不属于伊斯兰教,伊斯兰教从未有石刑。然而塔利班为什么在执行呢?两个原因,一是愚昧,二是野蛮。
 
石刑是指将通奸者男女乱石击死,然而我翻遍了《古兰经》,也找不到这样的规定,既然伊斯兰教的宪章《古兰经》之中没有这样的规定,那么石刑来自何处呢?来自于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圣经之中。
 
你的同胞弟兄,或是你的儿女,或是你怀中的妻,或是如同你性命的朋友,若暗中引诱你,说,我们不如去事奉你和你列祖素来所不认识的别神,是你四围列国的神。无论是离你近,离你远,从地这边到地那边的神,你不可依从他,也不可听从他,眼不可顾惜他。你不可怜恤他,也不可遮庇他,总要杀他。你先下手,然后众民也下手,将他治死。要用石头打死他,因为他想要勾引你离开那领你出埃及地为奴之家的耶和华你的神。(圣经·申命记13:6-10)
 
在你们中间,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诸城中,无论哪座城里,若有人,或男或女,行耶和华你神眼中看为恶的事,违背了他的约,去事奉敬拜别神,或拜日头,或拜月亮,或拜天象,是主不曾吩咐的。有人告诉你,你也听见了,就要细细地探听,果然是真,准有这可憎恶的事行在以色列中,你就要将行这恶事的男人或女人拉到城门外,用石头将他打死。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将那当死的人治死。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将他治死。(圣经·申命记17:2-6)
 
人若有顽梗悖逆的儿子,不听从父母的话,他们虽惩治他,他仍不听从,父母就要抓住他,将他带到本地的城门,本城的长老那里,对长老说,我们这儿子顽梗悖逆,不听从我们的话,是贪食好酒的人。本城的众人就要用石头将他打死。这样,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,以色列众人都要听见害怕。(圣经·申命记21-18-21)
 
“但这事若是真的,女子没有贞洁的凭据,就要将女子带到她父家的门口,本城的人要用石头将她打死。因为她在父家行了淫乱,在以色列中作了丑事。这样,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。若遇见人与有丈夫的妇人行淫,就要将奸夫淫妇一并治死。这样,就把那恶从以色列中除掉。若有处女已经许配丈夫,有人在城里遇见她,与她行淫,你们就要把这二人带到本城门,用石头打死女子是因为虽在城里却没有喊叫,男子是因为玷污别人的妻。这样,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。若有男子在田野遇见已经许配人的女子,强与她行淫,只要将那男子治死。”(圣经·申命记22:20-25)
 
以上可知,圣经之中有明确的规定,针对行淫者或者顽梗悖逆者,甚至贪食好酒者,都应该用石头打死,类似的经文有好多处,言之凿凿,基督徒就是长着一百张嘴,也是无法否定的。
 
圣经如此规定,以色列人也是如此执行,到了耶稣时期,虽然以色列早已亡国,但这种刑罚依然在延续。请看新约的记载:
 
文士和法利赛人,带着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来,叫他站在当中。就对耶稣说,夫子,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拿的。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,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。你说该把他怎麽样呢。他们说这话,乃试探耶稣,要得着告他的把柄。耶稣却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。他们还是不住的问他,耶稣直起腰来,对他们说,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,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他。(圣经·约翰福音8:3-7)
 
由此可见,耶稣时期,犹太人仍然保留着石刑,耶稣奉命传教,他们就让耶稣来执行此刑,却被耶稣婉言谢绝了。后人往往以此为例,来说明耶稣的仁慈,事实上耶稣对于刑罚,有过更为严厉的论述:
 
你们听见有话说,不可奸淫。只是我告诉你们,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,这人心里已经与他犯奸淫了。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,就挖出来丢掉。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,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。若是右手叫你跌倒,就砍下来丢掉。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,不叫全身下地狱。又有话说,人若休妻,就当给他休书。只是我告诉你们,凡休妻的,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,就是叫他作淫妇了。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,也是犯奸淫了。(圣经·马太福音5:27-32)
 
正是这些严厉的经文的缘故,犹太-基督教历史上并未根除酷刑,基督教虽然废弃了石刑,但对异端分子、科学家,还有女巫,则采取了更为残忍的火刑。
 
当然,由于圣经成书之前就遭到严重的篡改,申命记之中记载的律法未必就是摩西的命令,而福音书中提到的耶稣的话也未必就是耶稣的训诫,所以即使伊斯兰教将圣经视为天启,但《古兰经》到来之后,真伪难辨的圣经律法就可以到此为止了。穆罕默德带来了《古兰经》,废除了之前古经之中一切惨无人道的律法,但伊斯兰教保留了古代宗教对于奸淫罪的立场。伊斯兰反对婚姻之外的性行为,对待奸淫者也要求严厉的刑罚,但那绝不是石刑,而是鞭刑。“淫妇和奸夫,你们当各打一百鞭。”(《古兰经》24:2)
 
《古兰经》虽然规定了鞭刑,但对于其执行有严格的规定,通奸者必须有四个目击证人作证,才能确认有罪,如果四个人以上都亲眼目睹其行为,可知罪犯的明目张胆,这样才有必要使用重刑。所以事实上,在穆圣时代,并未有过对奸淫者鞭刑的记录。
 
当然,在今天看来,鞭刑也是非常残忍的,但在一千四百年前,犹太教基督教沿用着石刑和火刑的时候,不能不说是一种极大的进步。要知道直到一百年前,中国还保留着满清十大酷刑,谭嗣同等人还遭到过凌迟。
 
《古兰经》中从未有过石刑的规定,只有几段圣训上提到过石刑,考察那几段圣训,以今天的标准来看,就是典型的三无新闻,传述中提到的情节,没有准确的时间、地点,人物甚至也没有具体的姓名,不知道发生在哪里,犯罪者来自何方,甚至不知道奸夫是谁,后续如何,完全只是所谓的传闻。
 
有人解释说,《古兰经》规定的鞭刑是针对未婚男女,而对于已婚男女还是要执行石刑,说这些话的人拿不出任何《古兰经》证据,《古兰经》从未将奸淫者进行未婚和已婚的区分,凡奸夫淫妇一律如此。
又有人解释说,《古兰经》也曾经规定过石刑,但后来这段经文废除了,虽然经文废除,但律例要保留下来。这种论调更是荒谬不经,真主如果真的规定石刑,为什么要废除经文?本来石刑就很难执行,就算有经文人们都不一定遵守,更何况没有经文为证,如果真主想要石刑,就应该立字为据,颁布经文作为命令,怎么可能好端端的废除掉呢?就算真如他们所说,废除掉经文,必然废除掉律法,被废除的经文怎么可能继续生效?真主都已经废除石刑了,你有什么资格擅用呢?还瞎扯什么经文废除律例保留的鬼话。事实上,真主从未降示过石刑的经文,这只是某些人的异想天开而已。
 
《古兰经》中没有证据,支持石刑者唯一的依据就是圣训,而圣训来源于《古兰经》降示二百多年之后,由一些圣训学家通过口传历史收集成书,根据其真实程度,圣训学家将其划分成正确的、佳美的、羸弱的、搁置的几种,即使正确圣训也不是穆圣的原话,只是人们转述穆圣的意思,而正确与否的标准往往只是圣训学家的个人见解,所以,即使被圣训学家判断为正确的圣训,也必须仔细甄别,因为历史上有大量伪圣训渗入穆斯林群体,这是为许多圣训学家和历史学家所公认的事实。穆圣去世之后,伊斯兰迅速在亚欧非三大洲传播,叙利亚、埃及、波斯相继成了穆斯林的土地,这些土地上大量的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改宗伊斯兰教,于是也不可避免的把犹太-基督传统中的东西渗入到伊斯兰教之中,改头换面之后,通过以色列式的《古兰经》注释,以及基督化的伪圣训继续在穆斯林群体传播。比如穆斯林相信的哈娲(夏娃)来自肋骨,尔撒(耶稣)升天下凡,伊德勒斯(以诺)活进天堂,舍姆欧奈(参孙)被女人出卖,以色列人集体自杀等故事,都是来源于圣经,却都被冠以圣训的名义。
 
穆斯林学者一直公认:如果圣训和《古兰经》冲突的时候,必须要放弃圣训,以《古兰经》为准,这是伊斯兰教法的基本原则,因为《古兰经》才是伊斯兰教的最高立法。诚如所言:谁不根据真主颁布的内容而裁决,谁就是逆徒。(《古兰经》5:44)试问那些天天读《古兰经》的人,眼睁睁的看着真主的话语,却弃之不理,把违反《古兰经》的、来自圣经的东西奉若圭臬,你们的心中把真主的教训置于何处?
 
《古兰经》中并未规定石刑,可知石刑并非来自伊斯兰教,那么塔利班执行石刑,就不该为其辩护,而是应该谴责并抵制。石刑之于塔利班,愚昧而野蛮。说他们愚昧,把《古兰经》的规定当耳旁风,把圣经里的话当圣旨,不是愚昧是什么?说他们野蛮,是因为就连基督教世界都已经废弃不用的酷刑,他们还在延续,斩首、石击、剜鼻、童婚,无所不用其极,这与厉害锅当年的浸猪笼,挂破鞋游街示众,红卫兵武斗打死人有什么区别吗?这不是野蛮是什么?
 
伊斯兰是什么?我委派你,是为了慈爱众生。(《古兰经》21:107)试问塔利班慈爱了众生,还是慈爱了阿富汗人?在伊斯兰教里,就连对待动物都必须仁慈,屠宰牲畜时必须使用锋利的刀子,以避免其痛苦;在伊斯兰教里,一个妓女因为拯救了一条狗的性命都能进入天堂;在伊斯兰教里,虐待一只猫都要遭到穆圣的谴责,在伊斯兰教里,最优秀的男人是最善待妻子的人,在伊斯兰教里,一个人要用慈爱的手抚摸孤儿的头,在伊斯兰教里,人们在墙壁上会专门为小鸟准备精致的房屋。
 
然而,塔利班从伊斯兰教之中没有学到这些,只学到了伊斯兰之前的蒙昧和蛮荒,他们高喊着恢复伊斯兰沙里亚,实则为了手中的权利不择手段,对外与东方恶魔暗通款曲,狼狈为奸,对内则实行暴政,让百姓闻风丧胆,阿富汗群众纷纷逃离祖国,宁愿搭飞机摔死也不想留在阿富汗,这足以说明他们彻头彻尾的失败。
 
石刑不属于伊斯兰,塔利班所犯下的种种暴行都与伊斯兰无关。作为穆斯林,不该为塔利班洗地,他们没有从良的迹象,即使他们此番进京,学会了高喊为人民服务,但经验告诉我们,这只是流氓的升级版而已。有人说是人民选择了塔利班,然而人民并没有选票,也无力阻止他们进城,他们是扛着枪自己进来的,他们是阿富汗的“解放军”,当他们进来的时候,老百姓能跑多远就跑多远,因为腿脚稍微不利索,就只有留下来被他们“解放”了。接下来,就等待过上解放后的好日子吧。这一点,中国人民最有发言权。
 
 
 
无花果
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雪隆陋室